鞋
清代(公元1644年-公元1911年)男鞋以尖头鞋为主,其资料夏秋用缎,高跟单鞋,冬则用建绒;其有厚底薄底之分,面作单梁或双梁,鞋帮有刺花或鞋头作满意头卷云式;清代的女鞋颇具特征,鞋底多为木质,高一寸至五寸不等,其底形为上宽而下圆,广东鞋,被称之为'马蹄底',此鞋鞋面常以绸缎所制,真皮皮鞋,上施彩色刺绣,贵族妇女有的在鞋面上还镶嵌各种珠宝。晚年妇女则多穿木制平底鞋。
穿戴波乐斯或帕奎服装的时尚女人,必定穿戴利谢里大街的查百里或得·拉·古朗基·巴特利尔大街的费里所设计的鞋。帕拉帝斯·波森勒尔大街的皮乐特是这些设计师中较能追赶潮流的一个。他出生于1817年,是一个村庄鞋匠的儿子,从父亲那里学会了制鞋的技术。1855年,外贸女鞋,他到了巴黎,并凭仗伍斯兄弟在时装业买主中赢得了名声,这首要得益于他所设计的鞋后跟,它要比其时盛行的路易后跟更瘦、更直。皮勒特退休今后,他的儿子接管了生意。一直到*二次世界大战,皮勒特的鞋都以尊贵典雅而著称。